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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管理
上海市技术市场协会
会员管理办法与服务细则
 
为保障上海市技术市场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工作目标的实现,明确本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加强会员的统一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上海市技术市场协会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与服务细则。
 
  • 会员等级与资质确定
本会会员单位分为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一般会员五个等级,相应资格的取得均应满足对应的资质条件,并严格按申报审批程序执行。
(一)会员
1、会员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会员单位从事自然科学、科技管理以及与技术市场有关的业务活动;
(2)自愿加入本会,承认并拥护《上海市技术市场协会章程》,自愿履行会员权力和义务;
(3)具备独立资质的企业法人或社团组织。
2、凡具备以上条件的企业单位或社团组织,均可申请加入本会,下载并填写本会入会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本会秘书处审批通过后,由本会秘书处发放会员编号和证书,正式成为本会会员。
3、本会为市级行业协会,服务于上海市自然科学、科技管理以及与技术市场有关的企业和组织,每个会员都应积极参与本会活动,为本会建设与发展增光添彩。
(二)一般会员
1、一般会员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会员单位从事自然科学、科技管理以及与技术市场有关的业务活动;
(2)自愿加入本会,承认并拥护《上海市技术市场协会章程》,自愿履行会员权力和义务;
(3)具备独立资质的企业法人或社团组织,且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4)必须热爱本行业、热心本会工作,积极参加市场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2、凡申请加入市场协会会员的,申请单位首先须经本会秘书处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再报请本会理事会(或本会理事会授权本会秘书处)批准后,才可正式成为本会会员,并取得本会秘书处发放的会员编号和证书。
(三)理事
1、理事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经成为市场协会一般会员;
(2)热心本会工作、关心本会发展,且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知名度;
(3)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积极支持并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愿意参与或承接本会其它相关工作。
2、凡具有本会会员资格且满足以上条件的均可申报本会理事。申请单位首先须经本会秘书处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再报请本会理事会(或本会理事会授权本会秘书处)批准后,才可正式成为本会理事,并取得本会秘书处颁发的理事证书。
(四)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
根据本会章程规定,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单位采取民主方式,经由本会会员大会选举、理事会表决产生。凡具有本会理事资格的会员单位都可申请本会会长、副会长单位。
 
  • 服务细则
凡上海市技术市场协会的会员单位,能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按年度缴纳会费的,根据会员需求,可享受以下服务:
(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
会员单位可免费获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及相关优惠政策咨询服务。
(二)信息服务:
通过微信公众号、协会官网、官博、微信群等形式,会员单位可不定期获悉本会动态、行业相关资讯和重要政策信息。
(三)减免服务:
凡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活动,会员及以上单位将酌情减免会务费、活动费。
(四)推荐服务:
推荐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及单位所属个人申报中国技术市场协会等组织开展的金桥奖表彰奖励等活动。
(五)宣传服务:
1、发挥本会公众号、网站等宣传优势,可酌情为有需求的会员单位安排专题采访和宣传报道工作;
2、在协会宣传媒体上,对按时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可视情况择优刊登会员单位的有关资料进行宣传;
3、在本会主办、联办的会议上或其它场合,可以根据会员单位的合理需求,采取适当方式宣传会员单位;
4、可为有需求的会员单位在适当的时点或协会的媒体上宣传、推广、介绍会员单位的新技术、新设备、新经验。
(六)活动服务:
1、通过组织各种培训和讲座活动,为会员单位提供政策讲解、先进理念、成功经验与案例分享等服务;
2、举办技术市场行业相关论坛等专题会议;
3、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与国内外行业组织交往活动,促进会员单位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4、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会以及各类业务洽谈、沙龙、合作等活动;
5、组织开展相关奖项申报的交流、学习座谈会等。
(七)平台服务:
1、通过多种方式,为会员单位搭建与政府的沟通、交流、对话平台;
2、提供技术转移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对接、成果转化等技术市场相关对接服务;
3、为会员单位之间搭建经验交流、交友沟通、紧密合作、供需洽谈的平台。
(八)标准服务:
优先参与本会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实施的地方标准制定等项目的研究,为会员单位提供新制定标准等相关应用知识的服务。
(九)咨询、研讨服务:
1、发挥本会专家、顾问团队的优势,为会员单位提供咨询、论证及企业技术管理解决方案等服务;
2、根据会员单位的需求,提供政策解释、项目可行性论证、市场分析等服务;
3、积极走访,为会员单位进行技术市场行业方面的咨询、诊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方案;
4、针对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及新问题,举办专题研讨、专题讲座等活动。
 
  • 补充说明
(一)一般会员以上的入会要求和标准为基本参照条件,具体情况可以酌情考虑确定,对非常优秀的会员单位,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本管理细则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市技术市场协会秘书处,不完善之处将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修订。
 
 
上海市技术市场协会
2020年7月1日